哪些工程建设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?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步骤有哪些?
2023-04-12 15:55:07 来源:法制法律网
一、工程项目能否先施工再签订合同
工程项目不能先施工再签合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
第43条:在确定中标人前,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、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。
第53条: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,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,中标无效。
第55条: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,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,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、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,给予警告,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。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,中标无效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:
第1条: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(五)项的规定,认定无效: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,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。
二、哪些工程建设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
工程建设必须采取招投标的方式,主要有:
(一)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。
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等能源项目,铁路、公路、管道、水运等交通项目,邮政、电信枢纽等邮电电讯项目灌溉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,道路、桥梁、地铁等城市设施项目,生态环境保护项目,供水、供电等市政工程项目,科学教育文化等项目,卫生、社会福利等项目,等等。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必须采取招标的方式,首先是根据项目的性质确有定的,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,因此,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如何,即使是私人投资的,也必须进行招标。
(二)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。
1、使用各种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;
2、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;
3、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,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;
4、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;
5、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;
6、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。
三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步骤
(一)立项。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,对工程方案、选址、资源、资金筹措、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,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。
(二)进行可行性研究。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,成立筹建委员会,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、选址、资源、资金筹措、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,编制计划任务书,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。
(三)订立勘察、设计合同。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的规定,勘察、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的期限、质量要求、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。
(四)订立施工合同。勘察、设计合同履行后,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、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、安装合同。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: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、建设工期、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、工程质量、工程造价、技术资料交付时间、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、拨款和结算、竣工验收、质量保修范围、质量保证期、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。